| 临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需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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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12-19 10:18 文章来源:临城县质监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1、在取得营业执照、相关部门的批文、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的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》或相关部门的批文后,1个月内办理。
2、企业“初次申办”应提交下列材料:
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;行政公章。
3、机关单位“初次申办”应提交下列材料:
相关部门的批文及复印件;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命书及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;行政公章。
4、事业单位“初次申办”应提交下列材料:
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的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》或相关部门的批文及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;行政公章。
5、组织机构代码年审与“初次申办”应提交相同的材料和提交持有的所有代码证及IC卡。
6、组织机构代码变更,应提交与“初次申办”相同的材料和持有的代码证及IC卡,并提交相应的变更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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