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临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占地手续的办理 |
|
| 2005-12-19 10:04 文章来源:临城县国土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一、办理农村居民宅基地程序
个人申请――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(盖章)。
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核(盖章)――县国土资源局代县人民政府批准。
以村为单位,由村委会提交以下资料:
1、用地申请。
2、农村居民宅基地申请书。
3、由村委会出具的证明(村内是否有空闲宅基地)。
4、城建规划意见(县城规划范围内)。
5、图纸。
6、用地户花名册。
二、乡、镇企业建设用地范围内占地审批所需资料
1、市、县国土部门建设用地审核表;
2、“一书四方案”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,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、征用土地方案、供地方案;
3、建设拟占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;
4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;
5、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及技术报告;
6、拟占土地的1: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;
7、城市(含建制镇)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;
8、补充耕地位置图;
9、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,另附调整前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(调整地块的局部复印件);
10、占地协议书;
11、其它资料。
三、单独选址建设项目,农用地转、征审批所需资料
1、市、县国土部门《建设用地审核表》;
2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或其它批准文件;
3、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或其它设计文件;
4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文件;
5、规划部门意见;
6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及预审意见;
7、“一书四方案”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,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、征用土地方案、供地方案;
8、拟征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;
9、以有偿方式供地的,应提交草签的土地权属出让合同;
10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估价技术报告、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文件;
11、土地估价报告;
12、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评估报告。
|